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水平与法制意识。农村许多纠纷的发生与激化都与基层干部和群众法律水平不高、法制意识不强有关。因此,该镇每月都要开展一次“法律七进”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成为当前预防与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的关键。其次,宣传形式多样化,开展“贴近式“法律宣传服务。
预防与化解结合,多种形式、多种招数并举。一是依托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排查纠纷隐患、收集纠纷信息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纠纷预防形式,形成特色化的工作载体。该镇开设24小时沟通热线为群众解难,定期为来访者和来信者提供心理辅导服务。二是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过程中,司法所、镇大调解中心会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力求“纠纷不出镇“,减轻县上负担。
加强基层调解队伍的建设,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一是村调解委员会起用一批在当地有威信、办事公正的村民任调解委员会成员,发挥他们贴近百姓、熟悉民情的优势,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和纠纷信息反馈制度,随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及时向上一级人民调解组织报告,如果发现苗头,提前介入,及时调处。二是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农村,认真调查,分析当前民间纠纷发展变化的特征,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调解的方法和手段,加强对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同时要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疑难复杂纠纷,尽量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打造“五位一体“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矛盾化解水平。当前社会矛盾呈现出纠纷的主体多元化、性质多样化、内容复杂化的特点,有些矛盾纠纷单靠人民调解难以解决。该镇建立由镇领导挂帅、镇综治办牵头,由镇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派出所、法庭等五家单位共同组成的“五位一体“工作平台,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有机结合,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廖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