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晚,达州市达川区一辆无牌无灯的三轮车从麻柳镇上摸黑赶回家,当三轮车行驶至麻柳镇万宝寨村(原收费站)路段时,将一名过路行人撞倒后致死,驾驶员驾车逃逸。案发后,达州交警二大队迅速组织力量在当地进行多方排查,迫于压力之下的三轮车驾驶员徐某,在案发17小时后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夜间行人被撞倒死亡 肇事者逃逸
7月23日22时07分,达州交警直属二大队指挥中心接群众报案:在达川区麻柳镇万宝寨村(原收费站)路段,一行人被一辆车辆撞倒致死后逃逸,请及时出警。
接到报案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由于是夜间,现场证据较少,目击证人系死者孙子(7岁、受惊吓无法交流),报案人系事后路过现场,故不能提供任何有价值线索。
鉴于此,值班民警立即向大中队领导汇报。接报后,大队长涂芸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启动逃逸交通事故处置预案,成立专案组,由涂芸大队长担任组长、郑旭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刘松、朱强、黄麟智、柏昀、杜克伦、江世贵等特勤中队人员为成员。
专案组民警当晚由郑旭副大队长带队一并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和现场走访调查。经过大量的侦查走访工作,专案组民警根据现场环境,调取事发路段前700米外居民及加油站监控视频和事故前方2公里外卡口监控视频、无任何有价线索。
多方调查汇总信息 走村入户排查
而此时,事发时间已过去了5小时。专案组现勘民警在现场跟死者亲属交流,将死者尸体移到殡仪馆保存。待其孙子情绪平稳后,办案民警据小孩回忆及现场大量颗状玻璃散落物分析,肇事车系三轮车且从达川区麻柳镇向达川区大风乡方向行驶。随后,根据事故前方2公里外卡口信息所过车辆及报案人调查,确定事故时间应为21时55分至22时5分之间。
待现场恢复交通后,专案组民警撤回大队进行汇总,结合前期工作及事发现场情况,专案组民警根据事故时间和事发后事故前方2公里外卡口2小时内无任何三轮车通过及调查车辆无灯光等情况,决定重点锁定肇事车辆系事发路段到卡口之间达川区麻柳镇11村、12村、13村的三轮车车辆嫌疑较大。
7月24日7时,专案组一行赶赴麻柳。根据前期的推测,分别向事发路段沿线、麻柳场镇、派出所、交管办、大风场镇、及麻柳镇11村、12村、13村发出协查通报,向达川区广电局求助、在电视上将协查通报进行滚动播放,专案组民警则分三个组分别与麻柳镇11村、12村、13村村干部一起、走村入户对辖区内所有三轮车进行逐车逐人排查。
迫于警方排查压力 肇事者投案自首
15时许,正在专案组民警进行如火如荼地排查时,麻柳派出所值班室接到了肇事者的投案自首。这时,11村已排查完毕,未发现可疑车辆;12村还剩一个组未排查;13村只剩两人未排查(事后得知肇事者就是两人中之一)。
得到信息后,专案组一部分民警赶到派出所进行确认,一部分民警赶到肇事车家里对车辆进行查看及暂扣。通过在派出所初步询问及车辆痕迹比对和嫌疑人现场指认,确定肇事逃逸者系达川区麻柳镇沙河村的男子徐某,当晚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肇事逃逸。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审讯过程中,驾驶员徐某一开始只承认当时太黑,仅仅是撞了一个东西。经过办案民警的开导,最终承认了撞人致死的事实。据介绍,当晚,徐某驾车到麻柳镇上修车。由于夜已深,在三轮车仅更换了部分配件后,徐某便驾车赶回13村的家中。当行驶至事发地时,无灯的三轮车将一名行人撞倒,眼见死者随行的只有一名小孩子后,他选择了驾车逃逸。次日,当他得知民警在村里逐户排查时,他才选择了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截至目前,死者亲属情绪稳定,肇事驾驶员徐某已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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