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文 文/图
“一份判决书,决定一个人的生死,改变一个家庭。”女检察官李春瑾主要负责办理毒品死刑二审案件。她说,自己的工作就是要维护法律尊严,还原事实真相,给被告一个客观公正的判决。
和李春瑾的首次见面,颠覆了记者对检察官严肃形象的想象。她扎着高高的马尾,穿一身大红色连衣裙,第一眼就给人以青春、热情、干练的印象,她是省检察院公诉三处毒品重案公诉组的组长。
冷静应对庭审翻供
李春瑾所在的公诉三处,负责办理毒品死刑案件的二审工作。接受记者采访前,她正埋头翻看一起案件的材料。李春瑾也首先和记者谈起了她办理的案子。
前不久,李春瑾接到出席办理黄某、汤某贩卖、运输毒品案件的二审抗诉的任务。二审庭审时,第一被告人黄某坚持作无罪辩解,第二被告人汤某更是当庭翻供。李春瑾说,“他们说自己记不清了,或者说其实不知道盒子里面是毒品,自己只是路过之类的话。”
对被告人当庭翻供的情况,李春瑾早已习惯。“毒品案件和抢劫、强奸等案件性质不同,很难提取到指纹、DNA这些客观证据。因此当事人的供述对于定案至关重要。”李春瑾说,她从全案证据出发,调整方案,最后两名被告人供认了犯罪事实。随后,改抗诉意见得到了二审法院的支持,为案件的审判奠定了成功的基础。
毒品案件被告人很多,庭审时的旁听人员更多,身份也很复杂。李春瑾回忆起一件案子,“记得我刚到省检察院毒品重案公诉组时,有一次庭审时,对面被告有25个。旁听席坐满了人。作为检察官,李春瑾依法讯问被告,旁听人员多次高呼,试图扰乱法庭。站在法庭上,要维护的就是法律和检察官的尊严,李春瑾不为所动,努力配合审判、维护法庭秩序并依法履职,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
在李春瑾看来,这份职业虽然收入不算高,但它神圣不可侵犯。李春瑾谈起了她最难忘的一刻,“有一次,庭审结束时,一个女毒贩当场跪向旁听席的母亲。她说了五个字,妈妈,对不起。”李春瑾说,因为我自己也是母亲,更能感受这种难过与悲痛。
工作中推动制度完善
有一次,李春瑾在办理一起贩卖、制造毒品案件时,发现侦查机关存在侦查取证不规范问题。“当时二审,发现多名被告人反映存在刑讯逼供,而且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高度一致。在查看相关资料时,我们又发现被告人中有曾到医院检查等相关情况。”这引起了李春瑾和同事的重视。
李春瑾和同事向领导汇报了该情况。最后他们依法讯问了相关被告人、侦查机关民警,看守所民警,医院医生等。在查明相关事实基础上,发出2条检察建议书,指导侦查机关提高侦查取证质量,在开庭前依法排除了部分非法证据。为进一步规范侦查取证,李春瑾经领导同意,及时向相关公安部门发出整改建议,并迅速得到公安机关的回函。
工作中,李春瑾非常善于思考,每一个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她都希望在其他案件中不要遇到。为了提高侦查人员调查取证、特别是固定证据的能力,她受领导安排,向禁毒公安民警授课。
近三年来,李春瑾撰写多篇毒品犯罪调研报告,参与起草《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移送使用技侦证据材料的规定》等在全国检察机关乃至司法系统都具有创新意义。她还被应邀到其他部门、外省进行讲座、授课。2014年。李春瑾就应邀前往青海省检察院,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为全省检察监管公诉部门、公安机关禁毒、刑警、技侦三大警种的全体干警开展培训,受到高度评价。
2011年,李春瑾获得“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2012年、2013年先后荣立省检察院“个人三等功”和“个人二等功”等称号。
女检察官的不容易
谈起为什么做检察官,李春瑾笑着说,完全是受了电视剧的影响。那时候很爱看一部电视剧叫《国家公诉》,主角就是公诉人。很崇拜和羡慕他们在法庭上用证据和法律说话的样子。
为了实现梦想,李春瑾大学本科选择了侦查学,研究生选择了刑诉法,毕业后考进检察系统,从一名书记员做起。“经常出差,并且任务都不轻松。你去讯问嫌疑人,并不是每一个相关部门都非常配合你。”李春瑾告诉记者。
李春瑾说起自己四岁的孩子,笑容多了很多。“三分之二的时间给了工作,剩下的时间全都给了孩子。”李春瑾说,自己无论再忙每周都要抽出时间陪孩子聊天,成长就这么一次,不能错过他的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