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近日,开江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成功调解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案,法官调解的方式、态度,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许。
张某某与刘某某与2013年相识,后同居生活,2015年底双方分手,后张某某经人介绍认识谢某某,并于2016年举办结婚仪式,2016年12月生育一子,小名叫牛牛,谢家人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发现牛牛与其父谢某某没有共同的面貌特征,遂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为牛牛与谢某某无血缘关系。谢某某知道情况后,与张某某协商解除了婚姻关系,并把牛牛交由张某某抚养,自己不承担抚养费,张某某由于无经济来源,现起诉刘某某承担非婚生子牛牛的抚养费、教育费至孩子成年。经回龙镇人民法庭审理,承办法官的多次庭下沟通和劝说,张某莫和刘某某达成调解。
法官解析:古人云三思而后行。不要在冲动的时候做出任何决定,人生不可避免碰到各种挫折、困难,面对困境,需要的是迎难而上、积极进取的生活姿态,而非逃避。恋爱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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