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联动融合、调解先行,增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协同性是开江法院提档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工作,在努力提高司法服务的宽度和深度的同时开江法院也在努力提高司法服务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暖度。
蒋某受四川某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雇佣在开江县靖安乡高洞村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的工地从事炊事工作,2016年4月蒋某在倾倒洗碗水过程中不慎跌下约1.5米高的石坎下受伤,被立即送往开江县医院紧急救护及检查,后转至达州市中心医院治疗,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出院,其的出院诊断为:1、寰椎爆裂骨折;2、胸7椎爆裂骨折;3、胸1、2、6、7、9椎体骨折;4、左侧第1肋骨骨折;5、胸骨体骨折;6、右足第一趾远节趾骨骨折等,出院医嘱蒋某某应卧床休养四个月,经达州正大司法鉴定所鉴定蒋某伤残等级为七级伤残。蒋某现因卧床休养,日常起居都要其八十多岁的母亲照料,其女患有精神疾病,蒋某多次找到四川某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要求支付赔偿款以用于其后续的治疗,双方就赔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2017年7月6日,蒋某委托其兄到开江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递交的起诉材料并说明相关情况,因蒋某当前行动不便,无法出门,希望法院派人到蒋某家中去上门立案并主持调解,以让蒋某早日拿到赔偿款及时得到后续治疗。立案庭工作人员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决定启动立案调解程序,邀请了新宁镇和明月坝村村委的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并通知了被告前往蒋某住处参加处理,随即大家冒着倾盆大雨前往原告家中。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就蒋某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补助金等费用、给付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并在当天就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原告及家人表示此次成功调解不仅让原告避免了冗长的诉讼过程,可以尽快拿到赔偿款以进行后续治疗,也看到了其康复的希望,这是真正的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当事人双方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感激。
今年以来,开江法院在登记立案前对矛盾纠纷进行评估,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24件次,组织立案调解36件次、邀请调解42件次、委托调解21件次,通过案件繁简分流,将63件较为简单的民事纠纷通过速裁方式处理。开江法院以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诉调对接平台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结合起来,建立了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王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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