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达州市法学会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传达贯彻在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上王乐泉、陈冀平同志讲话和中国法学会近期召开的省(区、市)暨重点城市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法学会工作。会议由达州市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谢廷润主持。达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康繁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康繁荣在听取了各县(市、区)法学会的情况汇报后,对县(市、区)法学会半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在省法学会强有力督导和市法学会指导下,各县(市、区)法学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实际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渠县法学会把法治宣教和参与脱贫攻坚农民夜校教学工作相结合,开展了“法治教育进夜校”活动,今年5月组织了由100名法学会会员组成的法治讲师团赴全县60个乡镇开展法治宣讲;大竹县法学会分别在70个贫困村聘请了70名法律顾问全力开展法制扶贫工作;万源市法学会制定了《万源市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通川区法学会组织各会员在乡镇办委、村(社区)设立了法律咨询“坐诊台”,对群众涉法问题进行义务“诊疗”,结合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打造了北山镇铁佛“法治示范村”,完成了法治大道、法治文化墙、法治小院、法治夜校等法治元素建设。达川区法学会以提高广大会员的法学研究水平、搭建展示平台为目标创办了内刊《达川政法》;宣汉县法学会为加快推进法治宣汉建设,全面掀起公民学法、用法、守法热潮,开展了“百场法治巡回宣讲活动”;开江县法学会坚持把群众关注、法制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研究的重点,积极组织各会员单位参与,从法律和政策层面研究应对之策。这些工作都需要进一步总结和提升。
康繁荣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要立足于保持和增强法学会的政治性,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思想引领,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听党的话、跟党走。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要大力推动县级法学会的规范化建设,推动编制、人员、经费等基本保障落实。确保县(市、区)法学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有必要的经费保障,有固定的办公和活动场所,切实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促进县法学会建立完善规范化运行机制。三是要加强会员发展。要加强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的发展力度,推动在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和法学教学科研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企业法务部门、其他社会组织等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有效扩大会员覆盖面。健全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互联网+”等载体,为广大会员提供更加便捷良好的服务。四是要积极探索法学研究。要广泛开展法学调研、学术论坛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2017)、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及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第十二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和第四届四川省广元“治蜀兴川”法治论坛等全国性、区域性论坛活动。五是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继续开展好“双百”活动。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逐步实现活动进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态化、制度化,并逐步向基层延伸。要拓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领能力,宣传党的政策精神,宣传法治达州建设新成果;充分利用政法各单位网站,整合政法系统信息资源,全面反映我市法学会工作情况和研究成果。要强化法律普及宣传,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组织法律专家参加法律咨询活动,动员、鼓励广大会员踊跃参与法律普及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下基层活动,为基层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帮助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多做贡献。六是要加强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要做好市法学会换届工作。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和市委领导的要求,结合法学工作实际,选举产生新一届的法学会领导班子,确保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强市法学会机关规范化建设。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和引导。落实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迎接十九大,做合格会员,当干事先锋”活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会议制度、课题调研制度、经费使用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达州长安网”“达州法学”栏目的建设、运行、管理,统筹运用新媒体做好法学会宣传工作;促进市法学会机关规范管理。七是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县级法学会各项工作尽快步入正常轨道。市法学会将派出工作组到各县(市、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和协调理顺解决各地有关困难和问题,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机制,以推动县级法学会工作尽快步入规范化常态化。
达州市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谢廷润传达学习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在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上王乐泉、陈冀平同志讲话精神,中国法学会近期召开的省(区、市)暨重点城市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精神,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市级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负责法学会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各县(市、区)法学会具体从事法学会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谢廷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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