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男友分手后,前男友要求归还他买的电视机,可父亲又不愿意。”昨日,市民林女士致电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称,这事让她很尴尬,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知道前男友有没有权利要回这台电视机。
市民:前男友索要赠与物
林女士告诉记者,她住在达城,和前男友认识一年多了,他们都在达城工作,交往的时候,前男友经常到家里吃饭,今年春节前电视机突然坏了,他立马就去买了台3000多元的电视机装在家里。“前几天,我们分手了,因为两个人性格、兴趣不合,对另一半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分手第二天,我收到他索要电视机的短信,我当时很气愤,没理睬,以为他开玩笑的,可他不仅连续发短信,甚至打电话索要,我答应归还他。回家告诉父亲,父亲意见很大,称送人的东西,哪有要回去的道理,而且他经常到我们家吃饭,我们还送过衣服给他,是不是也得要回来。见我执意要归还,父亲愤怒的回了一句:‘过些天再还给他!’这让我既哭笑不得,又很尴尬。不知道相关法律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律师:可以拒绝归还
随后,记者联系了达城执业律师郑传富。郑律师称:近年来,有不少人因分手引发的财物纠纷问题,如索要手机、车辆、分手费等,那么情侣相互间的付出、赠与,分手后能不能要回?据相关法律规定,恋爱期间,恋人互送礼物,是一种赠与关系,林女士的前男友把电视机送给林女士,那么赠与合同就生效,电视机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电视机归林女士所有,面对前男友的索要,林女士可以直接拒绝。(杨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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